近年来,海北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五个海北”建设总要求,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引领区、红色文化突出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展目标,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着力推动高颜值生态、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互融共赢。
守好生态保护红线,扮靓“高颜值”生态空间。海北州坚持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柳河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仙米国家森林自然公园、祁连黑河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冰川等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着力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全生态要素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另一方面,强化有限人为活动管控,规范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批,实行“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指导优化建设项目选址,在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以外布局了71个重点生态旅游项目和68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的同时,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原住居民创造高品质生活。
守好耕地保护红线,赋能“高价值”农业空间。海北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一办法一意见一机制”,全面推行“田长制”,紧盯不放推进自然资源督察、耕地“非农化”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强化土地卫片执法,以“长牙齿”的硬举措遏制违占耕地问题,筑牢耕地保护安全网。2023年以来,全州共完成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任务4个,面积20.7137公顷。加快实施门源县浩门镇圪垯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57.45亩,新增耕地357亩,新增耕地率99.87%。
用好城镇开发边界,挖潜“高产值”城镇空间。海北州充分发挥城镇开发边界对各类城镇集中建设活动的空间引导和统筹调控作用,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促进城镇集约集聚建设。全面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专项排查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等各项工作,以存量换增量,全力保障乡村振兴、交通运输、水利设施、城乡建设、生态旅游等产业、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2024年申请报批城镇批次用地8件10.4416公顷、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4宗242.1706公顷,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97.6735公顷。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管控措施,严格遵守不擅自突破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的底线要求,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保障了全州依托资源的零星产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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