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社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始终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坚持源头预防与动态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凝聚多方工作合力,有效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化解欠薪矛盾,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我局坚持“件件有回复、件件必办结”工作理念,年内办结回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欠薪问题36起,涉及劳动者329人,金额286.8万元万元;通过12333欠薪线索平台协调解决欠薪案件8起,涉及人数32人,涉及金额22.2万元;督促67家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1339.03万元。
坚持调解优先,健全多元化解新格局。我局继续坚持“调解先行、多调少裁、能调不裁”的办案理念,年内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件,仲裁裁决2件,调解结案2件,全国劳动争议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件,案外调解13件,涉及劳动者29人,涉及金额52.58万元,调解金额13.71万元,裁决金额38.87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
强化权益保障,提升维权服务质效。我局以切实维护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向州人社局积极报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请,年内累计报送工伤认定申请材料20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请材料8起,有效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
多方联动强宣传,提高法律宣传实效。为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四项制度”落实落地,我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部门开展劳动用工领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20余次,检查用工单位45户,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124余份,宣传《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年内累计发放各项劳动用工宣传册1000余份,提高了企业负责人依法用工和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意识,营造了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