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北州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示

2024/03/10 1.7w 阅读 514 点赞
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青海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海北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我州2023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申请提前退休(退职)职工进行了鉴定,经过体检、封闭评审、资料稽核等环节的工作,现将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为确保此次鉴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3月17日(7天)。公示期内,被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退休资格。联系电话:0970-8642884附:海北州因病(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信息登记表
海北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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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