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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拟入选地区名单发布

2024/04/27 1.9w 阅读 536 点赞

4月25日,民政部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拟入选地区名单的公示》,拟将天津市等48个地区作为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地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关于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

拟入选地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民函〔2024〕5号)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天津市等48个地区作为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地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公示期满后除另有通知外,试点地区可自行开展试点工作,民政部、国家数据局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等形式向民政部、国家数据局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    真:010-58160655;010-89062337


附件: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拟入选地区名单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4年4月25日

图片

附件

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拟入选地区名单


一、省级地区


天津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二、市级地区


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


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


山西省:晋中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乌海市


辽宁省:沈阳市、丹东市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


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


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安庆市


福建省:厦门市、三明市


河南省:洛阳市、焦作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郴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


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


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西安市


青海省:西宁市、海北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