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青海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人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于12月21日前反馈我厅工作人员。
联 系 人: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张 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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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拉面产业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青海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23〕66号),推动全省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发展和“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人社领域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技能培训、人才评价、行业评优、社会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促进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举措
(一)加强拉面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拉面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创业阶段的劳动者,大力开展SIYB创业培训和“拉面工+技能”培训,提升拉面产业从业人员创业能力,符合条件的予以培训补贴。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将行业发展、产品营销、法律法规等课程纳入培训内容,助力拉面产业发展提档升级。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成本测算,动态调整培训补贴标准,进一步增强培训主体承办拉面从业人员培训项目的积极性,引导拉面产业人才培养趋势。全省每年开展拉面产业从业人员培训1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单位: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提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水平。面向拉面产业发展相关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做好政策宣传,优化遴选条件,加大征集力度,遴选更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依据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开展青海拉面制作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发放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拉面产业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对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中式面点师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标准,采取“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兑现技能提升补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积极开展拉面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配合省总工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拉面技能大赛,按照相关规定,对省级大赛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分别授予青海金牌拉面师、特级拉面师、高级拉面师。同时,指导行业协会制定青海拉面师评选标准并开展评选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工会)
(五)做好社保经办服务保障。针对拉面产业有雇工个体户,大力推广应用社保服务“网上办”服务事项,方便异地从事拉面产业人员办理社保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社保待遇申领、缴纳养老保险费等业务;开展社保业务“就近办”,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满足拉面产业人员少跑路、就近办的需求。(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强化稳岗扩岗政策支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推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加快惠企政策落地,确保拉面产业企业及时享受社保政策红利。(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相关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抓好相关工作,强化配合,落实责任。要强化政策配套,持续加大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价等方面对拉面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严格落实职责任务。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督促落实,统筹推进拉面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全力服务保障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市(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拉面产业相关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推动拉面产业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