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退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州医保经办部门对2024年第四季度以来申请我州基本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报请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价领导小组同意,近日,州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第三批州内22家申报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审,其中18家医疗机构通过现场评审,现将拟新增海北州医保定点的18家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单位或个人向州医疗保障局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的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受理电话:0970-8645536,0970-8642282(传真)
附件:2024年第三批拟新增海北州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海北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

审核: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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