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204号),经审核,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申请1人1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1日—11月2日(共3天)监督电话:0970—8631003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