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办函〔2023〕88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维护全州就业局势整体稳定。现对海北州2023年度第三批符合条件的企业59户,159名参保职工,发放4.62万元一次性稳岗补助金并进行全面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的形式实名反映问题。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4日—11月18 日联系人:张海敏监督电话:0970-8647425海北州社会保险服务局202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