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机制落实见效,海北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
加强调查摸底。确保214个行政村有1名就业联络员专职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意愿和技能培训意愿,同时对脱贫家庭的外出务工情况进行全面详细调查登记,逐户逐人建立外出务工信息台账,重点核实外出时间、务工地点、从事的工种等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规范数据采集。聚焦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干部能力提升,不断强化数据采集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州人社部门配合农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村级就业联络员等一线服务人员开展数据采集业务能力素质强化培训,有效解决脱贫人口就业务工数据采集不够规范、精准的问题。
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海北人社微信公众号及各县人社(就业)部门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加大就业创业各类政策宣传,同时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发放《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岗就业补助政策指南》5000余份。
精准开展培训。结合各县地域特色和群众特长,推行特色化培训方式,积极推行“群众点单+部门接单”菜单式技能培训;侧重实施培训周期短、易学易会、脱贫增收快的“短平快”培训项目;持续完善“政府买单、群众点菜、因需开班、一技一训”培训模式;良性运行“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户”培训模式。截至目前,全州已经组织脱贫劳动力开展了1060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
强化就业服务。加强针对脱贫劳动力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供求信息发布、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职业介绍等服务。按节点实施“12+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系列招聘活动18场次,组织250余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近1万个,拓宽脱贫劳动力就业渠道。
促进务工就业。多方式、多举措促进脱贫群众实现务工就业,今年以来,联合乡村振兴部门促进全州58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1317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92人);配合发改部门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个,吸纳当地劳动力31人(其中脱贫劳动力5人),发放劳务报酬12.47万元。全州成功实现了9161名脱贫人口的务工就业,完成了年度任务的107.77%。
落实惠民补助。以线上不见面申报审批和线下全方位受理办结相结合的方式,优化经办流程,依规落实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截至目前,全州为1034名跨省就业创业达到3个月的脱贫人口兑现一次性交通补助103.4万元,实现补助政策应享即享、应补尽补。持续实施省内务工劳务补助政策,为1124名门源籍脱贫人口务工人员发放劳务补助110.62万元。
实施兜底保障。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脱贫劳动力实施兜底保障。对于统筹开发的农村保洁、环境治理等公益专岗,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安置就业。今年以来,林草、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统筹开发了3511个脱贫人口村级公益性岗位,包括生态管护员、光伏岗位等。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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