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法治海北建设的重要抓手,把述法工作作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和重要载体,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全面落实述法制度,为推进海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强化统筹部署,高位推进专题述法。海北州将专题述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高位推进专题述法工作。通过年度述法“硬约束”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落实会议现场述法要求,在州委常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议上进行专题述法,推动专题述法从“纸面”走向“台前”。
创新述法形式,找准抓手重点安排。党政主要负责人聚焦个人工作职责和地区、部门职能,就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对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汇报,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述法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述法内容进行评议,不断推进“专题述法+书记点评+民主评议”模式。深入贯彻将法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进行专题述法,形成“一人述法、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深化依法履职,全面落实年终述法。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州、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州、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述法主体,常态化开展年终述法工作,促使法治建设由“软指标”变为“硬约束”,实现主要领导述法全覆盖。
审核: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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