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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禁火的通告

2025/11/24 1.7w 阅读 233 点赞

海北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禁火的通告

编辑:马文君 发布时间:2025-11-24 10:22 信息来源:海北州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次 字号:【默认

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州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海北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现就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火禁火期

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为全州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期。

二、防火禁火区域

海北州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所涉及的所有范围,包括林区、生态治理工程绿化项目区、牧场及涉林涉草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

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门源县、祁连县、海晏县);一般森林火险区(刚察县)。

草原火险区:草原火灾高危区(祁连县、海晏县);草原火灾高风险区(门源县、刚察县)。

三、防火禁火期内禁止以下行为

1.严禁在禁火区域及其周边进行上坟烧纸、点焚香烛、煨桑、燃放烟花爆竹、生火取暖、野炊和焚烧垃圾等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2.严禁在禁火区域及其周边进行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和田埂杂草等农事活动及其他野外用火。

3.严禁在禁火区域及其周边进行炼山造林、私自架设电线,未经审批在施工作业中用火。

4.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携带火种、用火用具等进入林区。

5.严禁“五类人员”未经监护进入禁火区域。

6.严禁其他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及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和行为。

四、工作要求及法律责任

(一)夯实防火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以林(草)长制为核心的工作责任制,持续健全顺畅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层层压实防火责任。各级政府林(草)长制主要领导是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各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级林草部门及森林草原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承担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各森林草原管护单位要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登记,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各生态管护员要按照分片负责制,做好各自指定区域的巡护工作。真正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人员,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草有人看、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二)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参与度和群众认知度,大力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坚决做到“预防为主”,切实加强巡护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管护员的作用,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从严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防线。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要将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道防线,对防火区内烧荒、吸烟、烧纸、煨桑、野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着重加强监管,加大森林草原巡护和检查力度,严格杜绝违法违规的农事用火、野外生活用火。要紧盯重点地区,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输电线路施工单位等部位,在重要入山口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实行进山登记、火种收缴、重点监控等措施,适时发布防火戒严令,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做好各项准备,精准掌握重点防火禁火区域森林草原资源分布、地形地貌和周边扑火队伍部署情况,持续优化完善各级应急预案,配齐应急设备,储备救援物资,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时刻做好扑火应急救援准备。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科学安全组织,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各县应急、林草、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时刻保持战时状态,做好应对重大火灾准备,加强野外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苗头。

(六)及时报告火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报告火险发生地应急管理部门或林业和草原部门,禁止谎报、乱报、瞒报森林草原火情火警。接到火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程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组织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科学安全组织,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七)严惩违法违规人员。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拒不履行职责或未按要求履行应尽的职责,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是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拒不服从森林草原防火管理人员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凡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海北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11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新闻资讯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