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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北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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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北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编辑:马文君 发布时间:2026-02-13 16:14 信息来源: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次 字号:【默认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北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

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北政办〔2026〕5号

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海北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北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海北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采取自学+读书笔记、政府常务会前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会前学法10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

二、学习内容

(一)专题自学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程,以自学结合读书笔记的形式开展专题学习,深入系统研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重要著作,始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专题学习

领导干部通过自学、专题研讨学习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确保不做出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二)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和州政府各部门学法需求,适时在州政府常务会议题研究前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以各部门提报的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及国家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主(详见附件1.海北州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计划表)。每次学习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常务会学法由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提报单位在会前按要求将汇报提纲、学法资料送至州政府办公室,由州政府办公室分送与会人员。

(三)专题讲座

根据全州法治政府建设需要,适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治专题讲座(详见附件2:海北州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专题讲座计划表)。法治专题讲座举办不少于每年2期,讲座举办由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提报单位、州司法局协助实施。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法内容提报各单位密切配合。法治专题讲座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州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州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做好前期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前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要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安排,及时报送学法材料;该学习计划印发后,各单位因工作需要举办全州性学法活动,需报告州政府同意后由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科学制定计划。各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工作领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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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