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北政办〔2025〕34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政策,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对两件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修改《关于印发海北州助企暖企春风行动等10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23〕12号)
将“二、重点帮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修改为“二、重点帮扶: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二、修改《关于印发〈海北州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2026年)〉的通知》(北政办〔2024〕48号)
将“四(二)3.骨干企业培育行动。鼓励和推动现有骨干企业围绕创新前沿领域和跨界融合”修改为“3.企业精准培育行动。鼓励和推动现有企业围绕创新前沿领域和跨界融合”。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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