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
关于吉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
关于吉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北政人〔2025〕14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北委〔2025〕182号、北委〔2025〕190号、北委〔2025〕193号、北委〔2025〕194号,决定:
吉龙同志任海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贺德财同志任祁连山国家公园海北工作协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县级)、三级调研员;
李生军同志任海北州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晓军同志任海北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永刚同志任海北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六级管理岗位);
赵海恩同志任海北州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六级管理岗位)。
免去:
苏增伟同志海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调研员职务;
郑文家同志海北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职务;
李震同志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职务
刘永刚同志海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处长(六级管理岗位)职务;
李生军同志海北州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六级管理岗位)职务;
赵海恩同志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六级管理岗位)职务;
仲世成同志海北州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职务并退休;
赵雁同志海北州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职务并退休。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