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分析研判月报〔2025〕第9期
一、全州信访总量及受理办理情况
2025年10月份,信访总量下降。全州信访总量18件次,同比下降28%,占全省信访总量的2.36%。其中,来信1件,同比持平;来访4件31人次,同比件次下降69.23%,人次上升93.75%;网上信访13件,同比上升18.18%。未发生非法进京走访。

全州办理申诉求决类信访9件次,其中,受理9件次、不予受理0件次、不再受理0件次;调解6件次,其中调解成功6件次,占受理信访量的66.67%;导入其他法定途径(司法程序或政法机关相应法律程序、仲裁程序、党员申诉或申请复审程序、特定行政程序、行政履职程序)共2件次,占受理信访量的22.22%;导入信访途径7件次,占受理信访量的77.78%。
二、法治化办理质效
1、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
2、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
3、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100%;
4、调解和解率60%;
5、导入其他法定程序占比20%,化解质效100%;
6、应受理不受理0件;
7、应办理不办理0件;
8、复核1件,复核质效100%。
三、信访目的分类情况
全州,申诉求决类信访13件,同比下降43.48%,占信访总量的72.22%;建议意见类信访1件,同比持平,占信访总量的5.56%;检举控告类信访2件,同比持平,占信访总量的11.11%;其他类信访2件,同比上升100%,占信访总量的11.11%。以上数据表明群众信访主要是为了表达利益诉求、要求解决个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