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全面落实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政策 惠及各族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决策部署,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关于执行河南十七省等4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精神,海北州医疗保障局迅速行动、精心部署,推动4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在全州落地见效。
本次执行的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涵盖河南十七省、新疆二十六省、四川、陕西十四省(区、兵团)四大联盟,涉及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多个品类,包含群众常用药及部分慢性病、肿瘤类用药,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显著,有效挤压了药品价格水分。海北州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同时鼓励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参与,确保政策惠及更广泛群体。
为保障政策顺利推进,海北州医保局多措并举强化落实。一是做好平台信息维护,对全州医疗机构详解采购范围、执行时间、协议签订、货款结算等关键要求;二是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及时清理库存、做好采购配备,确保中选药品足量供应、按需使用;三是明确采购周期内协议每年一签,约定采购量不低于首年水平,超出协议量部分仍按中选价格供应,保障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四是加强监管监测,确保供应配送、货款结算等环节规范有序,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与合法权益。
此次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将大幅降低海北州群众就医用药成本,特别是慢性病患者、肿瘤患者等群体的长期用药负担,同时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下一步,海北州医疗保障局将持续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群众,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