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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中院多措并举成功执结标的3000万案件

2024/11/29 1.7k 阅读 466 点赞

近日,海北中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多措并举,顺利全额执结了一起标的300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快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被执行企业经济损失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效果。

协调联动以调解促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受理后,海北中院执行干警迅速通过线下线上开展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有约2000万元银行存款和正在建设的商业期房,遂立即冻结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及不动产。后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且开发项目无法交工属于政府监管的保交楼项目,请求解除冻结措施。因得知涉案企业为房地产企业,其开发项目已纳入保交楼范围,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后,承办法官带队赴被执行人项目建设地实地走访调查,并与该县主管城建副县长、住建局负责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企业因拖欠100余名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等情况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全面研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依法保障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要求,为最大限度盘活冻结资金,既保障农民工权益,又维护申请执行人和购房者权益,承办法官为此积极协调大通县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召开工作协调会,经过多轮协商后,向申请执行人讲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优先要保障项目建设的要求,最终达成四方调解协议,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资金在预留农民工资和后续项目建设费用,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1000万元。

强化财产处置以强制促执行。在查封被执行企业名下期房后,及时开展查封财产的评估拍卖措施,案涉不动产经两次拍卖、一次变卖,均无人参与竞拍,导致流拍。考虑到案涉期房处置难度大,变现难,执行人员及时转变思路,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共同实地查访案涉期房财产的优势与劣势,最终,申请执行人自愿以物抵债拍卖案涉期房,折抵案款约2000万元。为保证执行工作公开透明,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告知案涉期房以物抵债的利害关系。以物抵债后,执行干警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办理了房产交付及相关产权登记过户事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

践行善意文明理念以温情促执行。因执行程序中处置财产周期较长,法院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无形之中增加了被执行人利息负担。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除商业期房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涉案资产长期得不到处置的原因也有不可抗力的因素,为此我院积极协调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通过释法说理、细致沟通,双方当事人对该期间的利息达成和解。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权益影响,让执行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截至此案件执结时,被执行人开发项目已全面完工,住宅用房已全部交付,商业用房已开始招商运营。该案件的顺利执结,既保障农民工权益,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购房者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小了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海北中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新时代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正确把握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的辩证关系,积极探索善意文明执行新方式,讲究法、理、情的融合,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利益,在成功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彰显了执行干警情真意切的“司法为民”情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审核: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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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