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要求和用人单位招聘申报条件。根据自愿申请、认定和资格审查等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安置张国春等两名同志为海北州州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详见附表)。聘用时间从2024年10月1日起计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标准按现行政策执行。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至12日联系电话:0970-8644176附件:海北州州直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拟安置名单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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