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204号)和《门源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实施方案的批复》(门政[2023]24号),经审核,拟对符合申补条件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交通补助 69人6.9万元;省内务工劳务补助13人1.29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7月18日—7月20日(共3天)
监督电话:0970—8615535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