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北州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按照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定就业大局的重要抓手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紧抓高校毕业生返乡有利时机,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尽心尽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全力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
一是精心统筹谋划,护航服务不断优化。高起点谋划,将“做好大学生等重点群体见习创业就业工作”列为人社系统便民服务十件实事重要内容重点实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降、数量不减。不断健全政策体系,认真落实《海北州促进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海北州就业创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研究制定《2024年海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24年度海北人社便民服务十件实事》《海北州打造“6+10”就业工作新样板助推“青海e就业”工作品牌创建方案》,全力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高质量做好2024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1131”就业跟踪服务,目前,开展实名登记137人,实现就业84人,就业率达61.31%。
二是促进人岗匹配,就业平台持续拓宽。紧紧围绕“企业所需”和“毕业生所求”,搭建多频次、高效率的人岗供需对接平台,用活线上和线下“两个市场”,依托“12+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藏汉双语”直播平台,靶向推送岗位信息,开展“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专场招聘18场次,组织250余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近1万个,促进193名高校毕业生实现企业就业;帮扶2023届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升学233名,整体就业率达98.31%;摸排掌握2024届雨露计划毕业生333人,目前正在开展就业跟踪服务。持续实施就业见习“百十”工程,发挥全州52家就业见习基地吸纳作用,保持100余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
三是释放政策红利,创业效应明显突出。不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创业个人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不超过2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今年以来,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提供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3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盘活用活州级创业孵化基地,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优先给予孵化服务,截至目前,共组织2家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入驻孵化。
四是发挥援建机制,组团就业有序推进。研究制定《2024年对口支援海北人社工作任务清单》,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援助重点事项,研究制定《2024年海北州高校毕业生“组团式”就业创业工作方案》,从“组团式”实训实习、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四个方面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促进精准匹配、抓实定向培养、强化激励措施、落实职介补贴、做好“点对点”输送、落实生活保障、强化安全护航等具体工作措施7项,为做好高校毕业生“组团式”就业创业工作绘制“线路图”,年内,全州计划实现高校毕业生“组团式”实习、见习、培训、就业100人。
五是开展技能充电,就业能力有效增强。通过多种渠道争取优质培训资源,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针对性、实用性技能培训,增强就业动能,提升就业能力,今年以来,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提升培训3期共149人。同时,用好山东师资力量和培训经费扶持政策,实施海北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培训项目,2024年争取山东援建资金20万元,将于10月份组织40名海北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赴山东开展“电商+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并同步推介就业岗位,实现异地就业,切实弥补州内培训资源匮乏、师资力量不足、就业渠道狭窄的实际欠缺和“培训—就业”模式盲区。
六是加大政策倾斜,定向招聘稳步实施。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扩大面向海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2024年,全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其中:面向海北户籍11人,占比45.83%;面向海北籍高校毕业生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00名。同时,依托山东援建机制,每年从山东省争取10个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专项招聘海北籍高校毕业生,目前,2024年招聘已完成笔试工作,正在筹备开展面试、考察等工作。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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