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海北州2022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北政〔2022〕60号
省人民政府:
现将《海北州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随文上报。
妥否,请审示。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9日
海北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州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为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州的重大任务和主体工程,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把讲法治与讲政治结合起来,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实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审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紧扣《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着眼五年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责任分工及推进措施分解表》,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举措,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根本遵循。印发《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9大方面22项重点工作任务,使法治政府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方面、全过程。按照政府全年学法计划,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议开展日常学法17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作为法治建设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全州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五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对四县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及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反馈问题28条,要求各级政府对检查出的各类问题立行立改。规范各地区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持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深化简政放权,加强部门联动,着力推进行政审批监管便利化、规范化。一是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工程审批”“青松办”等重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明确审批事项,严格办结时限等,提升审批工作效率。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和互联互通,整合18家单位的101项政务服务事项至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形成“一窗受理、分类办理”的工作模式。力推“跨省通办”工作,聚焦重点领域,梳理形成州级行政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2个方面25项一件事套餐75项,公示行政许可212项、公共服务186项、通办25项、“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11项。州直窗口及县级各部门窗口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服务事项共计789670件,办结率100%。二是不断强化政务服务监管。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信用监管、“好差评”及投诉处理等工作制度,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群众线下评价,实时共享查询信用信息及联合奖惩红、黑名单信息,通过建立评价投诉反馈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办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截至目前,我州政务服务无差评记录。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梳理、认领、清理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州州直部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8项、海晏县11项、祁连县37项、刚察县25项、门源县28项。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流程、程序、裁量基准。四是加速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政府与数字化政府建设紧密融合,进一步畅通、拓宽网上便民服务与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与企业使用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和“青松办”手机APP开展事项网上申请办理工作,大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实现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十四五”规划截至目前及专项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全州政府系统建立政务微信公众号59家,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海北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信息3147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人事任免文件14件、统计信息9条,开展政策解读6篇,集中公布“十四五”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7件。
(三)坚持科学立法,持续增强政府立法质效。始终紧扣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目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科学编制立法计划。综合考虑州情实际和各方面的立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2022年内确定立法项目3项,调研项目2项,废止项目1项。二是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民主科学依法立法途径,坚持“开门立法”,畅通民主表达渠道,倾听民声民意,确保立法工作符合人民意愿,反映时代要求,真正达到以良法促善治的目的。三是强化立法草案审议。严格开展法规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法规规章草案逐条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法规规章内容不与上位法、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目前《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起草,对草案稿初稿进行三轮意见征求,按照修改意见正在完善中;《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条例》已报请人大审议。
(四)从严法制审核,持续强化科学决策能力。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审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相关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截至目前,完成了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提出审查意见108条。二是严格审核程序。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公平、公正、合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实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存。截至目前,共审查95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建议243条。三是全面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以2020年全面清理结果为基数,对全州公布的1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清理,经清理,全州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保留)81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50件;规范性文件修改8件。四是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确保自治州政府决策议题审核规范化,结合我州实际,起草了《海北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该《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中。
(五)落实普法责任,持续发挥法治宣传作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州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海北州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高标准、高规格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二是推动重点群体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年终述法、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宪法宣誓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目前,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40余次。以青少年、信教群众等普法对象为重点,精准分类施策,提升学法用法实效,以点带面夯实法治宣传工作基础。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十二进+”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采取“模拟法庭”“马背宣传队”“法律大篷车”等形式,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全州共开展“法律十二进+”活动2300余次,发放宣传品16万件,发放宣传资料24.2万册。四是加强法治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健全“五治”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2022年推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地区1个、示范创建单项示范项目1项、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
(六)严格行政执法,持续促进社会公正文明。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时完成对全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2022年,州直各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相机、快速检测设备、GPS、对讲机、执法手持终端等各类执法装备400余件。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全州12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功申领执法证件。三是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面推动行政复议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公开和在网上公开的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5件已审结,8件正在审理中。
(七)聚焦治理创新,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利用法律途径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充分完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老马”、“365”、“常顺”、“六小”等调解室等品牌调解作用,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对重点单位、区域、行业以及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密度,全面掌握风险点、调处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州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119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55件,调处成功1745件,调处成功率99.4%,无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打造法律服务“一站式”平台。按照职能分类窗口化服务和管理的标准,打造服务内容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和公证服务的综合性“一站式”平台。目前,已建成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乡(镇)、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14个,运行智慧法律服务亭9个,聘用引导员9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牌81个。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紧紧围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通过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升级服务热线、为特困家庭上门服务等方式及开设法律援助藏汉双语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以实际行动温暖民心,解民所愁。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1件,受援人数932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682份,来电来访解答252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46万元。四是落实党政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州委州政府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安全事故的调处、执法案卷评查、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提供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明显。
(八)坚持预防结合,依法处突能力显著增强。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水平。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规范,构建总体上下衔接、部门相互融合、单位和基层组织实操性强的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完善41项专项和64项部门预案编制修订,力争至2023年实现全州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主要事故灾难的全覆盖。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新增矿山安全监察辅助岗位和工贸安全监察辅助岗位10名,目前入职3名。三是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以行政执法为主要抓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处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一步督促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监管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短板: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学了”层面,少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做到专题学、系统学,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还不强;三是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仍不到位,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三项制度”落实上仍有差距;四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不够有力,在解决困难和问题上措施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五是专业化法治力量配备不足,执法司法队伍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相对薄弱,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严重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海北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各项任务部署,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切实履行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职能,全面推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以更高的站位强化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作为全面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最根本保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政府常务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集中学习研讨,做好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文章。科学编制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从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提升依法执政能力水平。
(二)以更优的方式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以及落实和承接工作。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动态模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三)以更硬的措施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按照2023年立法计划,组建行政立法专业团队,搭建立法互动平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面清理与上位法、相关政策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管理,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以更严的标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减少执法层级,构建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与事权划分相匹配的组织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
(五)以更实的举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紧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矫正、律师行业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形势任务分析研判,做好控制和疏导,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六)以更大的效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大力开展“法律十二进+”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