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海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行动,顺利完成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本次基数调整严格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上限根据海北州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海北州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27542元确定,最高月缴存额661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政[2025]11号)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确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在5% - 12%区间内,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为确保调整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海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多管齐下。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宣传,利用公众号、服务窗口等平台发布调整通知及详细解读,帮助缴存单位和职工准确理解政策;另一方面,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缴存单位向受委托银行提交《海北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批表》等相关资料,由受委托银行审核,确保无误后,由缴存单位经办人登录“青海省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行基数调整工作。此次基数调整信息系统按导入数据匹配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及月缴存额,极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截至7月底,海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全面完成本次基数调整工作,涉及缴存单位646家,惠及职工15893人。此次调整,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保障性,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为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促进海北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海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关注缴存单位和职工需求,不断优化服务,加强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审核:贾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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