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主体:北京绿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738226663J
法定代表人:李忠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663室
一、违法事实
2023年3月18日,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投诉,于2020年6月在刚察县湖滨湿地恢复治理网围栏建设工程,拖欠马生祥等9人工资15万元。经调查,2020年6月,亿利首建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绿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门源振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刚察县湖滨湿地恢复治理网围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亿利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马生祥等9人工资15万元,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2023年3月21日,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北京绿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刚综监令字〔2023〕02号)。
由于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刚察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部与北京绿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工程款未结算,导致无力支付拖欠的工资,北京绿动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动用该公司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予以支付。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核实该项目工程量存在较大争议、工程款结算拨付情况比较复杂,同意动用该公司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支付,6月20日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万元,将拖欠工资全额结清。
2.青海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青海箜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5MA759W9595
法定代表人:王爱华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856号4号楼3单元351室
一、违法事实
2023年9月4日,魏荣太等人向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投诉申请,称海晏县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内部装修项目拖欠农民工魏荣太等8人工资。经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海晏县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内部装修项目承建单位为青海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青海箜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魏荣太等4人2023年4月25日至5月19日在海晏县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内部装修项目务工,当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分包单位为青海箜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魏荣太等8人工资43000元未支付,项目负责人出具欠条并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清所拖欠工资,欠薪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
2023年9月4日,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立案受理,2023年9月5日,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向青海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晏综执字[2023]第2号),责令青海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9月8日前全额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9月6日,分包公司青海箜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魏荣太等8人工资以现金方式暂存于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9月7日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现金和微信转账方式将魏荣太等8人工资46300元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