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海北州民政局党组关于2021年法治海北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22/02/17 5.3k 阅读 463 点赞
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在州委的正确领导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法治海北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海北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海北建设作为落实“五+四”主体责任和重大任务的重要举措,不断健全法治海北建设网络体系,及时调整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重点建设内容由具体责任人强力推进,系统开展民主领域法治海北建设工作,推动民政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进程
    认真梳理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原先5项行政许可的基础上,通过下放、暂缓、合并和调整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暂缓),因公牺牲审批(调整),异地商会登记(下放),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目前承担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项,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三)清理规范文件,严格决策程序
    严格遵守我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对目前保留的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北州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4个规范性文件继续了进一步审查。
    (四)加强队伍管理,规范制度管理
    按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计5人,两人调离,执法证已上交,全部为正式在编在岗行政人员。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局按照《海北州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海北州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制度》《海北州民政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调查监督制度》不断加强执法和决策监管。
   (五)加大宣传培训,提升法治意识
    我局紧密结合“七五”普法学习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法制宣传活动和开展法制培训,其中全年党组会学习共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党支部学习8次,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突出抓好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试卷考试和“七五”普法网络学习平台以及《民法典》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和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水平。为联点村征订《农民以案释法读本》、《农村“两委”干部以案释法读本》。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单位LED滚动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编制口袋书、入户走访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民政相关规定政策宣传,并结合清明节、老年节等节日开展集中宣传。三是积极参加各类民政法制专题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加强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同时,我局举办了全州社会救助、养老儿童服务综合培训班,并邀请省厅各处室专业人员对,相关工作民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干部队伍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六)开展专项治理,推进法治建设
    结合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公安机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发挥宣传、教育、动员、组织村(居)民群众的优势,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法规政策,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有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依法依规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严防黑恶势力插手村(社区)事务管理,切实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和审查工作,增强了各村对倡导树立文明乡风的责任意识,达到引导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法治海北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和面临着执法力量还相当薄弱,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约束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按照全州法治海北建设工作安排,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补短板、填空白、强弱项,强化普法学习宣传,落实具体举措,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生动力,落实到民政系统具体实践中去,提升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力度和温度,助力“法治海北”建设新征程。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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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