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守护| 海晏公安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月4日,海晏县公安局甘子河森林公安派出所快速响应群众求助,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雕鸮,用实际行动守护生态安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

当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居住地附近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类,无法正常飞行,存在生命安全隐患。接警后,民警辅警携带救助装备迅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对现场环境进行安全管控,避免周边群众近距离惊扰受伤鸟类,为救助工作营造安全环境。

经民警辅警细致观察与物种核验,确认该鸟类为雕鸮,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现场初步检查发现,雕鸮体表无明显外伤,但丧失自主飞行能力,身体状态异常,初步判断为体力不支或存在内伤。随后,民警辅警规范完成救助流程,将受伤雕鸮顺利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由专业人员开展全面检查、针对性治疗及康复养护工作。待雕鸮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适时放归自然栖息地,重返大自然怀抱。
海北公安提醒:
发现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切勿擅自捕捉、饲养或私自处置。请第一时间拨打 110 报警电话或当地林业部门、野生动物救助机构热线,准确说明发现地点、动物状态等关键信息,耐心等待专业人员到场处置。同时,严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让我们携手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共同守护野生生物生存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