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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三地百柜”实施方案》解读

2025/08/28 6.3k 阅读 156 点赞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青海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大要求,加快培育“祁连山下好牧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根据《海北州支持农牧领域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规定,制定了《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三地百柜”实施方案》(北政办〔2025〕20号)(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协同共建、厉行节约等原则,积极创建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展销中心、特产专营店、商超专柜等实体,努力构建“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展销和市场营销体系,有效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强品牌、兴产业、促增收目标。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十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第二、第三部分主要描述了建设原则、总体目标和建设内容。第四部分建设条件对固定场所、企业资质、品牌授权、门牌标识等共性条件作了规定。第五部门分别对须满足的个性条件作出了规定。第六部分补贴措施主要包括产品采购补贴和品牌宣传补贴两种形式。第七部分明确了补贴标准和时限。第八部分为实施步骤。第九部分为保障措施,第十部分为附则。

三、主要措施

一是实施产品采购补贴。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三地百柜”运营主体按照采购额的10%给予资金补贴,每个展销中心、特产专营店、商超专柜年度累计采购补贴分别不超过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

二是实施品牌宣传补贴。对符合建设条件且运营半年以上、采购额分别达到展销中心50万元、特产专营20万元和商超专柜10万元以上的“三地百柜”运营主体,采取“以货代补”的形式,分别给予展销中心10万元、特产专营店4万元和商超专柜2万元的农畜产品实物补贴。每个“三地百柜”运营主体只补贴一次。

以上两项补贴时限自“三地百柜”运营主体备案运营之日起执行,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四、说明事项

本《方案》由海北州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海北州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原《海北州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三地百柜”2024年度实施方案(试行)》(北农科字〔2024〕142号)予以废止。

五、名词解释

“三地百柜”是指从事海北州农牧产业供应链、营销链的州内外企业,在省内外(本州除外,主要包括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成渝西藏等地区)2024年以来新建备案的主要以销售“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库产品为主的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展销中心(旗舰店)、特产专营店、商超专柜等各类实体店总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