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北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在儿童福利领域精耕细作,交出了一份亮点突出、温暖满满的答卷。
政策落实,织密织牢保障网。将符合条件的3905名各类困难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发放各类补贴资金2523.5万元,其中:为3265名城乡低保儿童发放低保金2198.81万元;为11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资金13.86万元;为22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金235.69万元;为5名特困供养儿童发放供养金6.98万元;为401名困难残疾儿童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8.16万元。在保障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加强动态管理,做到数据动态更新,及时更新并完成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信息。
全面摸排,动态管理精确化。发挥30名儿童督导员、242名儿童主任作用,扎实开展“摸底大排查”行动,为推动全州儿童福利工作“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印发监测摸排工作通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深入走访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多部门共享数据,加大入户走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建立“一人一档”。年内组织培训3次,参加培训200余人,深入乡镇开展专项督导12次,建立完善基础档案2928份。
关爱帮扶,慰问关爱暖童心。州、县民政部门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贴资金,广泛开展关爱慰问活动,年内共慰问儿童130名,发放慰问金4万余元。会同州妇联在全州范围内确定292名“江源爱心妈妈”,并积极引导“爱心妈妈”与全州279名留守、困境儿童结对帮扶,为孩子们送去母亲般的关爱和温暖。
法治教育,筑牢法律防护线。州、县民政局持续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利用“开学第一课 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州各类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各类政策、法治宣传活动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份,宣传用品1180件,积极营造依法保障儿童权益的浓厚氛围。
强化培训,队伍能力再提升。为进一步提高我州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和关爱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组织120名州、县、乡镇、村(社区)从事儿童福利工作以及儿童主任,围绕儿童福利政策、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和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切实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关爱升级,“护童驿站”筑港湾。着力建好州、县、乡、村四级儿童福利工作平台,确保工作有阵地、活动有场所、服务有依托。争取海北州示范性“儿童之家”项目投资100万元,建成50个“儿童之家”,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儿童提供临时照料、课后托管、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等服务,筑牢儿童福利工作的前沿阵地。
安全先行,拧紧安全意识阀。会同相关部门对儿童福利机构和留守、流动儿童开展防火、防溺水、防性侵等安全教育,普及用电、消防和食品安全等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年内开展安全宣传10场次、专题学习6次、安全生产培训4次、消防演练2次、累计参加人数134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儿童福利院与监护人签订《福利院假期安全承诺书》33份。
依法收养,规范登记强履职。各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进行办理登记,规范收养登记档案管理,研究解决收养重点、难点问题的措施办法,强化依法履职意识,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年内共办理收养登记17名。
审核: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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