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6月底,我州共为2.4万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7760.27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儿童保障等方面,有效保障我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低收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站位、担当作为,以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近期,我局在提前下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1233万元的基础上,再次下达2141万元,两次下达合计13374万元,财政资金切实托起困难群众“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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