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市
办公室文办公室文件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三地百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8/26 1.7w 阅读 183 点赞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三地百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三地百柜”实施方案》已经十三届州委常委会第98次会议、州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三地百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青海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大要求,加快培育“祁连山下好牧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高质量打造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结合海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

(一)政府引导。立足海北农牧资源禀赋,州、县政府强化“三地百柜”培育,配套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市场主导。强化市场资源配置,挖掘产品文化价值,讲好生态品牌故事,生产多样适销产品,满足市场消费群体需求。

(三)企业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使用“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协同共建。坚持地区联动、政企协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共建协同机制,形成“三地百柜”建设同心合力、

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五)厉行节约。高度树立“小财政大民生”导向,强化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效益,有效撬动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扩输增收。“三地百柜”运营主体合理采购产品,强化产品质量管控,避免产品过度包装、门店过度装修以及产品滞销、积压、过期等情况发生,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总体目标

通过积极创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展销中心、特产专营店、商超专柜等实体,进一步加大“净土青海·高原臻品”“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努力构建品牌展销和市场营销体系,有效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强品牌、兴产业、促增收目标。

三、建设内容

“三地百柜”是指从事海北州农牧产业供应链、营销链的州内外企业,在省内外(本州除外,主要包括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成渝、西藏等地区)2024年以来新建备案的主要以销售“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库产品为主的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展销中心(旗舰店)、特产专营店、商超专柜等各类实体店总称。

四、基本条件

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三地百柜”运营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建设条件。

(一)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开设地营业执照、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信誉度良好。

(二)签订“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授权和“三地百柜”运营协议。

(三)制作统一的“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门牌(专柜)标识、内部元素广告,地址名称定位上图。

(四)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与核算体系。申报主体名称须与“三地百柜”所在地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

(五)建立“三地百柜”运营档案,包括资质、备案材料、采购销售台账、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检报告、所在地相关部门备案检查、促销活动等资料档案。

(六)积极开展自媒体“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宣传、产品宣传等工作,根据需要协助开展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各类推介活动。

五、建设类型及条件

“三地百柜”分为展销中心、特产专营店、商超专柜等三种类型,运营主体是指2024-2025年度备案的“三地百柜”。“三地百柜”建设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展销中心(旗舰店)

1.选址在城市居民聚集区,固定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须配套设立前置仓、配送站、物流站、体验店、超市专柜等其中1项或1项以上。

3.组织所在地社团、商会、工会、企业、旅游团队、社区群众开展参观活动,积极开展促销活动。

4.根据需要须承担区域内“三地百柜”特产专营店、商超专柜专供产品前置仓和配送功能。

5.店内销售的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种类不少于50种。

(二)特产专营店

1.选址在城市居民聚集区,固定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须配套设立店内品尝区,积极开展促销等活动。

3.店内销售的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种类不少于20种。

(三)商超专柜

1.原则上以入驻大型超市专柜为主,但销售额效益较好的生活超市、综合市场、农畜产品销售中心也可设立专柜。

2.展柜或货架单独设置,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3.须配套设立店内品尝区,积极开展促销等活动。

4.专柜内销售的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种类不少于10种。

六、补贴措施

根据《海北州支持农牧领域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北农科〔2024〕91号)相关规定,予以统筹安排“三地百柜”补贴资金,实施产品采购补贴和品牌宣传补贴两种补贴措施。

产品采购补贴以采购“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库产品合同、清单、银行转账记录等实际采购额第三方核算为依据,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贴。“三地百柜”运营主体自产自销产品须提供对应的实际销售合同、清单、转账、银行对账单等记录,按照“三地百柜”所在地实际销售额核算。

品牌宣传补贴采取“以货代补”形式以同等价格的“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库产品进行实物补助。

补贴措施采取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组织海北州“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库企业、海北州及所属四县国有农牧投资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海北州农牧企业组建“三地百柜”产品供应库和补贴产品目录,确保“三地百柜”采购产品和“以货代补”产品“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核算”,保障“三地百柜”规范运行。

七、补贴标准、时限

(一)产品采购补贴。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三地百柜”运营主体按照采购“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库产品采购额的10%给予资金补贴,每个展销中心、特产专营店、商超专柜年度累计采购补贴分别不超过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

(二)品牌宣传补贴。对符合建设条件且运营半年以上、采购额分别达到展销中心50万元、特产专营20万元和商超专柜10万元以上的“三地百柜”运营主体,采取“以货代补”的形式,分别给予展销中心10万元、特产专营店4万元和商超专柜2万元的“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优品库产品实物补贴。每个“三地百柜”运营主体只补贴一次。

(三)补贴时限。两项补贴时限自“三地百柜”运营主体备案运营之日起执行,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八、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5年5月1日-8月15日)制定下发《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三地百柜”实施方案》,审核2024年度“三地百柜”产品采购额等前期工作。

(二)补贴实施阶段:(2025年8月16日-11月30日)实施“三地百柜”补贴措施。积极开展运营调度、宣传、实地抽查和督导等工作。

(三)成效总结阶段:(2025年12月1日-12月31日)全面梳理总结“三地百柜”实施成效,为下一步“三地百柜”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州财政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全过程监管,做好“三地百柜”产品库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消费纠纷、资金补贴争议处置等服务工作,强化公开竞争、采购核算、资金审计、运营核查等经费保障。并可委托“三地百柜”所在地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强化对“三地百柜”运营主体的监管,确保规范经营、合法经营。

(二)优化服务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运营主体扩大营销,广泛组织“三地百柜”运营主体参加各类品牌展销推介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博览会等,强化对口援建消费帮扶,多渠道拓展市场合作和销售渠道,提升“三地百柜”销售效益。

(三)强化品牌宣传。各地“三地百柜”运营主体通过自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强化“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产品以及“三地百柜”运营情况宣传,积极报送品牌宣传、产品促销等活动开展情况。鼓励“三地百柜”运营主体实地考察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企业,强化产销合作对接,扩大产销合作。

(四)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各地“三地百柜”建设主体竞相发展,对建设档次较高、规模较大、政策执行力较强、采购销售额较大、功能发挥较好、宣传推介影响力较大以及实现海北州大宗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出口、出境等“三地百柜”运营主体给予通报表扬,探索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有效促进“三地百柜”建设扩面提档升级。

(五)强化资金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补贴审核关,优化补贴流程,加强跟踪问效和审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存在不规范经营等行为的,及时督促整改或签订停止运营协议,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有效发挥补贴资金撬动作用,确保补贴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六)强化农旅融合。鼓励“三地百柜”建设主体强化“大美青海·梦幻海北”文旅宣传,增加文旅内部元素设计,销售海北文旅文创产品,积极参加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各类推介会,组织开展当地社团、商会、工会、企业、旅游团队、社区群众促销活动,有效提升“祁连山下好牧场”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助力海北农旅品牌高质量融合发展。

十、附则

(一)本《方案》由海北州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海北州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三地百柜”2024年度实施方案(试行)》(北农科字〔2024〕142号)予以废止。

(三)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